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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农村承包地增人不增地,减人不减地政策有调整,农户快来了解

    信息发布者:郭维臣
    2023-10-09 22:16:51   转载


    我国农村土地,自从1982年开始进行了联产计酬到户和第一轮土地承包到户并延期15年,以及第二轮土地承包延期30年,到2027年止,进行了农村土地改.革。

    在农村土地承包过程中,国家已经为农村土地承包制定了《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法》,规范了土地承包过程中所经历的每一个环节和过程,其中心内容就是,土地承包过程中“增人不增地,减人不减地”原则。

    这个农村承包土地“增人不增地,减人不减地”的原则,在长期的农村承包土地过程中,虽然是已经形成了一条法律法规,但是合法不合理,在农村土地过程中产生了非常多的矛盾,这些由承包土地所引起的矛盾,关系到一些人的生存问题,触及到这些农民的根本利益,该怎么办?

    农村人口自然死亡和自然出生的现象是时有发生,基本上涉及到每一个家庭,从表面来看,每一个家庭在承包土地过程中,家里有老人离世,又有孩子出生,那么,这个家庭人口最终没有发生变化,所承包的土地,对一家人的基本生活,不会构成影响。


    因为,我国农村,每一个农民的平均承包土地只有1.3亩,首次承包土地的时候,都是按照当地现有人口的平均土地占有量来分配承包的,只能让农民在种好承包土地的时候,才能维持每一个人的基本生活。

    所以,第一次土地承包到户以后,每一户的承包土地,比较均衡,没有产生承包土地的矛盾,但是,随着农村人口出现自然变化的时候,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法规定,“增人不增地,减人不减地”的原则,每一个家庭人口,有自然减员的农户,所承包的土地因家庭减员以后,非常宽松,而自然增员的农户,人口增加了,承包土地过少,将会影响到农户的根本生活。便出现了一系列的矛盾。

    这样一来,农户所承包的土地时间越长,家庭人口必然会发生很大的变化,要么家庭人口有自然减少现象,使承包土地非常宽松,要么家里人口有自然增员,那么承包土地过少,若全靠务农为生的农户,生活就必然非常困难。


    因此,《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法》这一原则性规定,承包土地“增人不增地,减人不减地”,就非常不合理了,导致农村每户所承包的土地,多少不均匀,使出现了贫富差距,所以,这个法律法规,合法但不合理,长期下去是不行的,在实际操作中必须要进行调整。

    所以,目前的国家土地承包管理法规定,“增人不增地,减人不减地”,仍然坚持这一个基本的原则,但是,农业农村 部针农村一些特殊的农户制定了四个基本实施的具体方法,能够帮助农户解决问题。

    国家规定,农村承包土地已经实行了“三权分置”一,农村土地“微调整”,交给村民委员会,由村民自己来选择和决定,一般情况下有四种调整形式。

    ①是大调整。这种方式是针对村子里的承包土地分布极其不合理,有增员的农户,人口增加几个,家里严重缺少耕种土地,而有减员的农户,承包土地面积过多,因种种原因,造成土地撂荒的。

    因此,有些农户土地太多,有些农户土地太少,农户意见大,矛盾突出,由村民代表大会决定,进行全村土地进行大调整。

    ②是小调整。村子里只有个别农户需要土地,那么,可以把村子里未发包的土地,或有些农户土地面积多,经常出现撂荒的土地,进行小规模的调整,这也需要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即可。

    ③是顺沿。现在农户的家庭经济侧重点,并不是靠务农种田,而是靠进城打工为主,来维持生活,目前,农户的承包土地仍然靠他们自己选择的方法耕种,所以,农户在承包土地上不存在矛盾,所以,这样的农村土地,必然由原来承包户依据顺沿,延长承包期的方法,解决承包土地问题。

    ④是有偿流转土地。现在有资本下乡,有很多城市人到农村承包土地,发展农业,当然是一件好事。

    这种下乡租地的人,既可以直接从农户手中流转土地,要么让农户自愿有偿退承包土地,本集体收回承包土地,再让他人租地承包,这些方法,都要交给村民委员会自己选择解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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